
公共营养师作为一种专业职业,其发证单位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公共营养师的发证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些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负责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如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一些省份,卫生健康委员会也会承担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例如中国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各地卫生健康委员会。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食品、药品相关的公共营养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能会参与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以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食品安全性。
4、行业协会或学会:某些地区可能设有专门的营养学会或协会,这些组织也可能参与到公共营养师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中。
5、高等教育机构:部分高校可能会开设与公共营养相关的专业课程,并通过校内考试或评审来颁发公共营养师证书。
6、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在某些情况下,非官方的政府机构也可能参与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7、国际机构:有些国家的公共卫生和营养管理部门可能会认可其他国家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并允许在本国进行认证和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和规定不同,具体的发证单位可能会有所差异,随着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发证单位也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发证单位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