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级别报考者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由本人在申请表内注明A级(助理医师)、AA级(针灸医师)、AAA级(主治医师)等级别。 四、报考办法(一)报考者于考前一个月面交或函寄本《实施细则》“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报考资料,向考试部提出报考申请,并缴纳报名费。经审查报考条件者,准予报考,发给“国际针灸师资格(水平)考试申请表”。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准予报考,不退还报名费及报考资料。 (二)报考者取得申请表后,按要求内容逐项详细填写完毕,面交或函寄考试部,同时交纳考试费及2吋(35mm×45mm)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经核准后签发 “国际针灸师资格(水平)考试考证”,应考者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1)理论(2)正常人体(3)针灸学(4)临床病例(5)临床取穴与针法灸法操作六、及格分数每科目满分为100分,总分为600分; 及格分数为总分360分。 七、补考凡参加过考试,因总分未达到合格标准而未取得资格或水平证书者,可申请补考。原考试成绩保留三年,原考试各科目中分数未达到60分者,必须补考。补考报考办法同第四条,但只须提供原考试期次、考号及成绩单,不必再交验报考资料。 八、收费标准(一)报名费100美元。 (二)考试费800美元。 九、考试时间及地点已取得“准考证”者,需于考前3-1天按准考证指定地点报到。按规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和考场持“准考证”参加考试。误考者一律不许予补考,不退报名费及考试费。 十、证书及成绩单证书(中英文对照)标样:标明应考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参加考试时间、取得级别、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加盖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钢印、印鉴,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合法定代表人签名章,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考试委员会主任签名章,同时发给成绩单。如发现伪造者,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每次考试设主考1人,监考1~3人。主考负责处理考试中各项事务。 十二、国际针灸师资格(水平)考试《考试办法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资格考试部。 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资格考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