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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梅丸不能与什么药一起吃_乌梅丸配伍宜忌与禁忌

【来源】《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制剂品种目录(2004年)》

【处方】乌梅、细辛、干姜、黄连、当归、附子、蜀椒、桂枝、人参、黄柏。

【功能主治】温脏安蛔。用于蛔厥症,症见腹痛时作,心烦呕吐,时发时止,常自吐蛔,手足厥冷。亦治久痢久泻。

【用法用量】口服,空腹时饮服10丸,每日3次,稍加至20丸。

【禁忌配伍的中、西药】

(1)不宜与含乌头类的中成药配伍使用,如:大活络丸、小活络丸、人参再造丸、肾气丸、乌梅丸、心宝丸、活心丸、温胃舒颗粒、附子理中丸、正天丸、人参再造丸、桂附地黄丸、益肾灵颗粒、风湿骨痛胶囊、天麻丸、阳和解凝膏、前列舒丸等含有川乌、草乌或附子的药物服用。因这些中药含有毒性,两种药物同服会使毒性成分含量增加,导致累积中毒。

(2)不宜与含有麻黄的中成药合用:如儿童清肺丸、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通宣理肺丸、镇咳宁糖浆、复方川贝精片、急支糖浆、小青龙颗粒、蛤蚧定喘丸、止喘灵注射液、清肺消炎丸、宝咳宁颗粒、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等合用,因麻黄可加剧乌头碱的毒性反应,都会增强对心血管的毒性作用。

(3)不宜与含朱砂的制剂同服。如:朱砂安神丸、天王补心丹、柏子养心丸、安宫牛黄丸、牛黄清心丸、大活络丸、紫雪丹等。因乌头碱与含硫化汞的制剂在胃肠道相遇,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进入血液后,可形成硫化高铁血红蛋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缺氧,阻碍细胞呼吸和正常代谢,并可引起肾脏的损害。

(4)不宜与含有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的中成药配伍使用,该配伍属于中药学“十八反”范畴,会增加毒性。

(5)不宜与含大量强心苷的中成药如洋地黄片、凉冰花草片、蟾酥丸等合用,否则会增加强心苷的作用和毒性,而致心律失常。(6)不宜与含藜芦的中成药配伍。如三七血伤宁胶囊,方中人参、细辛与藜芦的配伍属于中药学“十八反”范畴。

(7)不宜与含有五灵脂的中成药配伍。如:槟榔四消丸、洁白丸、五香丸、平消胶囊、九气拈痛丸等。方中人参与五灵脂属于中药学“十九畏”范畴。

(8)不宜与磺胺嘧啶同用。本品会酸化尿液,使磺胺嘧啶及其乙酰化产物析出结晶,可产生泌尿系统损害症状,如血尿、尿闭、尿痛等。

(9)不宜与红霉素合用,因有机酸口服可酸化胃液,使后者失去抗菌作用。

(10)不宜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如吲哚美辛(消炎痛)等,可增加后者在肾脏的重吸收,加重肾毒性。

(11)不宜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如庆大霉素等,可增加后者对听神经的损害。

(12)不宜与阿托品、氨茶碱、咖啡因等合用,会致毒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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