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儿童发展与学习、家庭教育等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专业能力要求
(1)具备扎实的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运用家庭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指导家庭教育实践;
(2)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家长、学生及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能力,能够针对家庭教育中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诊断和干预;
(4)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
(5)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3、培训要求
(1)参加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2)通过深圳市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考试成绩;
(3)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满两年,且表现优秀。
4、其他要求
(1)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研究和推广活动;
(2)遵守家庭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家庭教育为名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深圳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要求报考者具备一定的学历、专业能力、培训经历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报考者,才能够顺利通过考试,取得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获得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深圳市的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