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辅导能力;
7、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8、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能够阅读和理解家庭教育相关的文献资料;
9、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专业条件
1、具备家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熟悉家庭教育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了解家庭教育的发展趋势和前沿动态;
3、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4、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能力,能够为家长和孩子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
5、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能力;
6、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能够阅读和理解家庭教育相关的文献资料;
7、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培训与考核
1、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考试前,需要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
2、通过培训课程后,参加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考试;
3、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与使用
1、“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是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必备证书,持证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2、“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审验制度,持证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验更新;
3、“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是持证者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持证者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适应家庭教育行业的发展需求。
其他要求
1、持证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2、持证者应当保守家庭教育客户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3、持证者应当积极参与家庭教育行业的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推动家庭教育行业的发展;
4、持证者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