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家庭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热爱家庭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6、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相关资格证书者,在年龄、学历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专业条件
1、熟悉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巧,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研究能力。
2、能够根据家庭教育的实际情况,为家长提供科学、合理的教育建议和指导。
3、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能力,能够运用心理学原理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问题。
4、能够运用教育学、社会学等知识分析家庭教育中的现象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5、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6、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运用网络、多媒体等手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培训与考核
1、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
2、通过培训考核,取得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证书。
3、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一定的家庭教育指导经验,达到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业务水平要求。
4、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他条件
1、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可度,曾获得过家庭教育相关的荣誉或奖项。
2、在家庭教育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发表过相关论文或著作。
3、参与过国家级或省级的家庭教育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4、为家长提供过多次成功的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受到家长的好评和信赖。
报名与审批
1、申请人需向所在地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或相关部门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2、培训机构或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培训和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家庭教育指导师管理办公室颁发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