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家庭教育意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家长、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5、具备一定的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能力,能够不断更新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适应家庭教育工作的需要。
专业条件
1、熟悉家庭教育理论知识,掌握家庭教育方法和技巧,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实践经验。
2、具备较强的心理分析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方案。
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与家长、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和开展各类家庭教育培训活动。
5、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和尝试家庭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
培训及考试要求
1、参加家庭指导师培训课程,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2、通过国家家庭指导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内容包括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家庭教育方法与技巧、家庭教育实践经验等方面。
3、在有效期内,定期参加家庭指导师职业发展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能力。
其他要求
1、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个性,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3、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传播家庭教育理念,提高社会影响力。
附则
1、本条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家庭指导师证书报考者。
2、本条件由国家家庭指导师认证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3、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