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发放部门主要有两个,分别是中国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这两个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范围内的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相应的中式烹调师证书。
中国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职业鉴定指导中心”)是国家级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国家职业鉴定指导中心下设多个专业类别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其中就包括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发放过程中,国家职业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性的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对考试合格的申请人颁发中式烹调师证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则是地方性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发放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需要与中国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向国家职业鉴定指导中心申请颁发中式烹调师证书。
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发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评价申请人掌握中式烹调技能的程度,为社会提供具有一定职业技能水平的中式烹调人才,获得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人员,可以在餐饮企业、酒店、宾馆等场所从事中式烹调工作,也可以作为职业发展的跳板,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水平。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国家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不断加强合作与交流,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高证书的含金量,他们还积极开展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广大中式烹调爱好者提供专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实现职业发展。
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发放部门主要有两个,分别是中国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这两个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范围内的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相应的中式烹调师证书,获得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人员,可以在餐饮企业、酒店、宾馆等场所从事中式烹调工作,也可以作为职业发展的跳板,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