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具有拟任教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5、具有拟任教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学历要求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护理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工作年限要求
1、具有3年以上与拟任教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2、具有2年以上的教学经验。
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业务水平要求
1、具有扎实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和实践操作经验。
3、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知识和能力。
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
1、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体格标准。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3、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要求
1、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活动。
2、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进行简单的外语教学和交流。
3、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研究兴趣,能够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证书颁发和管理
1、通过考试的考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护理教师资格证书。
2、中等职业学校护理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考试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