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首母婴护理培训师报名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重视母婴护理,母婴护理不仅仅是照顾新生儿的生活起居,还包括产妇的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内容,母婴护理行业的需求量逐年上升,对母婴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社会对母婴护理人才的需求,石首市卫生健康局决定开展母婴护理培训师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培训对象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妇幼保健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两年以上母婴护理工作经验,熟悉母婴护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教学能力。
1、母婴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
2、产妇护理、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指导、婴幼儿早期教育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3、母婴护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客户沟通与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技能;
4、母婴护理培训师的教学技巧、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能力。
培训方式
1、采用理论授课、实践操作、案例分析、教学实习等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
2、邀请业内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分享母婴护理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3、组织学员参加实地考察,了解母婴护理服务机构的实际工作情况,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
培训时间
本次母婴护理培训师选拔工作自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日;
2、报名地点:石首市卫生健康局培训科;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用: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报名时一次性缴纳。
选拔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在母婴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知识水平;
2、面试:主要测试报名者在母婴护理实践技能、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教学实习:报名者需完成为期一周的教学实习,由培训机构对其教学能力进行评估。
培训师资格认定
1、笔试成绩占选拔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选拔总分的30%,教学实习成绩占选拔总分的10%;
2、综合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认定为石首市母婴护理培训师,颁发石首市母婴护理培训师资格证书;
3、未达到60分者,可在一年内报名参加下一次选拔,选拔合格者可认定为石首市母婴护理培训师。
培训师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石首市母婴护理培训工作,提高母婴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参与母婴护理服务的监督、指导和评价工作,推动母婴护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3、定期参加母婴护理培训师培训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石首市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选拔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母婴护理培训师选拔工作,为石首市母婴护理行业的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希望广大有志于从事母婴护理培训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报名,共同为石首市母婴护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