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的适应症:
一般以阴証,即慢性久病,及阳气不足之症为宜,如:虚弱、水肿、痰饮、久痢、胃痛、遗精、经痛………等症,皆可用灸。其他如中风、昏厥、脉绝、大汗亡阳、气虚暴脱等凶危之症,亦用灸法急救。
而痈疽初起、瘰历等,亦适宜用灸。伤寒病则三阴証可灸,阳气下陷、脉沉迟者宜灸。如要保健防病,宜长期施灸,如:关元、气海、命门、中脘、足三里等,是常用的保健要穴。
灸法的禁忌
一、禁灸俞穴:
(1)头项部:哑门、风府、天柱、承光、临泣、头维、丝竹空、攒竹、睛明、素、迎香、颧、下关、人迎、天牖。
(2)胸腹部:天府、周荣、渊液、乳中、鸠尾、腹哀。
(3)腰背部:
心俞、白环俞、脊中。
(4)上肢部:肩贞、阳池、中冲、少商、鱼际、经渠。
(5)下肢部:隐白、漏谷、阴陵泉、条口、犊鼻、阴市、伏兔、髀关、申脉、委中、殷门、承扶、地五会、阳关。
二、禁灸部位:
考上述部位,多在重要脏器,及大血管之所在,故需禁灸。又头面部、四肢末梢部、筋肉结集处、皮肤浅薄处,亦当慎灸。
至于延髓部、心脏部、眼球附近、睾丸处,尤应特别注意。妇女妊娠之腹部诸穴,亦应禁灸。
三、禁灸病症:
1、法定传染病禁灸。
2、疮毒化脓者,勿灸。
3、病者身心俱疲,酒醉大饱之后,不可施灸。
4、身发高热,神昏谵语,血压过高及中风实证、阳明胃实,脉象洪大弦数等証不可施灸。
5、急性湿疹及有妊娠嫌疑者的下腹部,皆应禁忌施灸。